近年来,离婚冷静期已经成为了我国婚姻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可以有时间重新思考他们的决定,以避免冲动离婚。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如果其中一方在这段时间内赢得了奖金或其它形式的奖励,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财产权和离婚法规的复杂性,需要仔细探讨和理解。接下来,我们将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并试图找出答案。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彩票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过买彩票的获得的奖金当然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买彩票的时候夫妻关系存在,那么不管领奖时候是否离婚,彩票都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合理平分的。
冷静期仍然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是还没有离婚,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外有一份约定协议对此作出约定。
结婚冷静期内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中奖的资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婚姻关系虽为人身关系,但会涉及到财产容易造成财产纠纷问题,建议提前签署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冷静期需要三十天时间。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是再和对方协商,再申请一次离婚。若是实在无法协商的,只能够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只要是能够证明夫妻关系感情破裂的,法院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处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