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即成都互联网法庭,值其成立一周年的节点,揭晓了十大具有标志性的网络案例,涵盖了网络服务、互联网金融、及网络名誉权等领域,其中一则虚拟财产纠纷案引人深思。
网络财产风云突变故事发生在异国他乡的曾先生与国内的同学谢某之间。受新冠防疫措施影响,急于助家人的曾先生远程委托谢某处理一笔特殊的“转账”——80,203个泰达币。然而,这笔虚拟财富在短短三天内神秘消失,引发了一场信任危机,曾先生愤而诉诸法律。
双方基于同学情谊,达成了这次非同寻常的委托。2021年10月,曾先生将手中的泰达币悉数转入谢某的钱包,期望兑换成现金解燃眉之急。不料,这笔电子财富竟无影无踪,去向成谜。
法律视角下的虚拟货币交易面对诉讼,法院立场鲜明。依据《民法典》及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如泰达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交易属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庇护。2017年至今的政策已清晰划定,此类活动不仅违法,还可能触及金融诈骗等重罪,投资者风险自担,违法行为则由相关部门严查。
法院强调,诚信与合法是民事活动的基石,曾先生的委托行为本质触碰了法律与公序良俗的红线,故其诉求未获支持。这起案件警示,虚拟货币领域的灰色地带,投资者需慎之又慎,否则法律不会为非法交易的损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