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为中心,综合运用“法势术”是法家成熟的表现,而提出这一理论的是()。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23 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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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为中心,综合运用“法势术”是法家成熟的表现,而提出这一理论的是()。

A.慎到

B.韩非

C.商鞅

D.李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法势术”这一理论是由秦国的韩非子提出的。在韩非之前已有申不害、商鞅、慎到等法家人物对法家学说做了许多论述,商鞅主要讲“法”,申不害主要讲“术”,慎到主要讲“势”。韩非将三者合为一体,成为一个法家的集大成者。其中,“法”是君主的法令,“势”是君主的权势地位,“术”是君主驾驭群臣的心术和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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