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50%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等监管措施。①监管谈话②出具警示函③责令改正④责令定期报告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29 21:09:47

关于"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50%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等监管措施。①监管谈话②出具警示函③责令改正④责令定期报告"的答案很多朋友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介绍一下改题答案吧。

A.①②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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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的,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实现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2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的,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商公开说明未实现盈利预测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 3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凡因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预测金额的()。 4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5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Ⅰ.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Ⅱ.未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Ⅲ.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作承诺Ⅳ.唆使、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审核工作的 6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将()进入其诚信档案。Ⅰ.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Ⅱ.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者其他委托人违反公司治理有关规定、相关资产状况及上市经营成果等与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出现较大差异的Ⅲ.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预测,实际完成情况只有预测指标80%的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7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将()进人其诚信档案。①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国证监会釆取监管措施的②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者其他委托人违反公司治理有关规定、相关资产状况及上市经营成果等于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出现较大差异的③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预测,实际完成情况只有预测指标80%的④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8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主要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9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财务顾问应做好()工作。①督促并购重组当事人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实施并购重组方案,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依法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的义务②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③督促和坚持申报人履行对市场公开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④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10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投资资讯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Ⅰ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3%Ⅱ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Ⅲ在并购重组中维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