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财务顾问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年的人员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30 1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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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财务顾问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年的人员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A.2

B.3

C.4

D.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相关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特定职务,这个期限设定为5年,是为了确保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层和重要岗位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避免存在问题的人员短期内再次进入重要岗位,从而保障期货交易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所以答案选D。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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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财务顾问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年的人员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年,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3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之日起未逾()年,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4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年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5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6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被撤销保密资格的情况是() 7下列不属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是()。 8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 9担任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被罢免、撤销、免去或者辞去领导职务的,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 10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