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并不得超过()。"的答案很多朋友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介绍一下改题答案吧。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并不得超过()。
A.30日;60日
B.15日;30日
C.30日;45日
D.15日;60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依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在证券法中,对收购要约的期限进行规定是为了保护收购双方的权益,确保收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较短的期限可能不足以让股东充分了解收购情况并做出决策,而较长的期限则可能导致市场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增加。三十日的最低期限可以提供股东足够的时间来评估收购要约,而六十日的上限则防止收购过程过长,减少对市场的潜在影响。综上所述,选项A是正确的答案。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