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证券公司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的法律责任,正确的有(I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II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罚所得,可以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III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子警告,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IV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答案很多朋友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介绍一下改题答案吧。
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证券公司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的法律责任,正确的有(I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II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罚所得,可以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III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子警告,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IV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A.II、III
B.I、IV
C.I、III
D.II、IV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客户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百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规定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的;(二)违反规定进行证券自营业务的;(三)违反规定买卖或者代他人买卖证券的;(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的;(五)对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的;(六)利用客户资金或者证券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七)侵占、挪用、骗取客户资金、证券或者其他财产的;(八)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或者买卖不指明证券名称、证券代码的证券的,或者违反与客户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目标的;(九)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的;(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或者损害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在题目中,给出的法律责任选项与《证券法》中的规定相吻合的是:I.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III.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子警告,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正确答案是C选项,即I和III。选项II和IV中的罚款金额与《证券法》中的规定不符。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