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31 0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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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

A.20%

B.10%

C.16%

D.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证券公司的业务运作中,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是需要受到一定限制的,这是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和集合计划的稳定运行。对于集合计划,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参与份额有一个明确的上限。根据相关的法规和规定,这个上限通常是该集合计划总份额的20%。这一规定有助于防止证券公司过度依赖自有资金,确保集合计划的资金来源多样化,从而降低风险。因此,选项A“20%”是正确的答案。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2019年的真题,也是当前有效的法规要求。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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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 2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个月。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Ⅰ.集合计划资产独立于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和份额登记机构的自有资产Ⅱ.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和份额登记机构不得将集合计划资产归入其自有资产Ⅲ.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和份额登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集合计划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Ⅳ.证券公司应当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定为均等份额,并可以根据风险收益特征划分为不同种类 4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退出集合计划时,应当提前()日告知客户的资产托管机构。 5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 6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时,应当提前()日告知客户的资产托管机构。 7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 8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人数不得超过()人。 9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只能接受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 10在QDII制度中,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