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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36年起,国际商会(ICC)着手编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历经数次修订,最终迎来了2020年的最新版,该版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修订版将贸易术语细致划分为两大类别与四组,总计涵盖11种不同的交易条款。其中,第一大类别囊括了适用于所有运输模式的术语,包括EXW、FCA、CPT、CIP、DAP、DPU和DDP,确保了全球贸易的广泛适用性。而第二大类别专为海运设计,包含了FOB、FAS、CFR和CIF等术语,体现了海上贸易的特殊需求和实践。这样的分类方式旨在为不同运输条件下的商业交易提供清晰的指导框架。
法律视角解析:1、最为显著的变化在于DPU取代了DAT的位置。
2、对于FCA条款,新增了卖方提供提单的义务细节。
3、在CIP条款下,要求的保险级别得以提升。
4、FCA、DAP、DPU和DDP这些术语中,都引入了买卖双方自行安排运输的灵活性。
5、链式交易的适用性显著扩展,现在除了EXW外,所有术语都允许通过先前的交付状态完成交货,这在2010版规则中仅限于适用于海运的FAS、FOB、CFR和CIF四个术语。
法律依据源自《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该规则体系划分为四大类别:E组的EXW(工厂交货);F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船边交货)和FOB(船上交货);C组涵盖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和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最后是D组,涉及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以及DDP(完税后交货),全面覆盖了货物交易的不同阶段和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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