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来源:网络时间:2022-10-30 08:08:44

"《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这道题是不是很难呢,如果不知道答案,接下来看一下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下正确答案哦。

《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A.乡级

B.县级(正确答案)

C.市级

D.省级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联系邮箱:9145908@qq.com
相关攻略
1《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2《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3《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4《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区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制定,报()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5《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区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制定,报()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6《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到税务部门办理()。 7《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到税务部门办理()。 8《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附带条件的捐赠,接受捐赠金额超过()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9《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未取得或者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 10《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未取得或者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