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案例题一某花园公寓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委托一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并分别与监理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签订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没有做屋面防水的专业技术能力,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将屋面防水工程进行分包。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并赶在雨季前做完屋面防水,业主代表选择了一家专业防水施工公司,将屋面防水工程分包给专业防水施工公司(合同未签),并向总包施工单位和监理发出通知,要求总包单位配合防水分包单位施工。"的答案很多朋友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介绍一下改题答案吧。
案例题一某花园公寓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委托一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并分别与监理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签订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没有做屋面防水的专业技术能力,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将屋面防水工程进行分包。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并赶在雨季前做完屋面防水,业主代表选择了一家专业防水施工公司,将屋面防水工程分包给专业防水施工公司(合同未签),并向总包施工单位和监理发出通知,要求总包单位配合防水分包单位施工。
问题:
(1)认为业主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若总包单位提出异议,监理方应按什么程序协调有关方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答案:业主代表做法不正确。
① 业主代表自行肢解工程进行分包,承包合同违约;
② 业主代表未通过监理方直接向施工单位发通知,监理合同违约;
③ 业主代表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监理合同违约。
(2):
①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召开有关方协调会,阻止业主方违约行为;
② 由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审核(如合格)和确认,并报业主;
③ 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