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孙子女可以(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来源:网络时间:2022-12-12 0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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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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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配偶以及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人选。 2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人选。 3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4根据《工会法》,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5用人单位有会员()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6用人单位有会员()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7工会(可以)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 9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个不得”:()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不得与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往来;不得与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发生投融资关系;不得介绍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与业务对象发生经济和业务往来”;本人不得有其他利益冲突的行为。 10甲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双胞胎弟弟可以在本企业会计机构担任出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