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物:民法上的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他物替代的转让物。

来源:网络时间:2023-04-21 17:05:45

特定物:民法上的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他物替代的转让物。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属于特定物的是:

A.商场里待售的自行车

B.拍卖会上拍卖的一幅徐悲鸿的名画

C.新版一百元面值的人民币

D.药店柜台里放的“三九胃泰”冲剂

特定物:民法上的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他物替代的转让物。

【答案】B

【解析】定义强调:①具有独立特征;②不能以他物替代。

A项中,自行车不具有独立特性,也可以被其他物品替代,不符合定义;

B项中,徐悲鸿的名画典型的具有独立特性,不可以被其他物品所替代,符合定义;

C项中,新版人民币具有独立特征,但其可以被旧版的替代,不符合定义;

D项中,yao品可以被其他具有相同功效的药品所代替,不符合定义。

故本题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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