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监管部门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监管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29 22: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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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监管部门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监管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B.全国股转系统应当发挥自律管理作用,对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C.全国股转系统可以依据相关规则对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进行检查

D.监管对象不服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的,可自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核,复核期间该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全国股转系统不具备检查权。所以,答案是C。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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