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重组上市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行业规范的,交易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单独或合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①口头警告②书面警示③监管谈话④公开谴责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30 01:01:30

"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重组上市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行业规范的,交易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单独或合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①口头警告②书面警示③监管谈话④公开谴责"这道题是不是很难呢,如果不知道答案,接下来看一下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下正确答案哦。

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重组上市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行业规范的,交易所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单独或合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①口头警告②书面警示③监管谈话④公开谴责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交易所对于违反行业规范的相关人员有一系列的监管手段。口头警告可以起到初步提醒作用;书面警示更具正式性和可存档性;监管谈话能直接沟通强调问题;公开谴责则是较为严厉的处分方式,具有较大的警示作用。这几种方式都是交易所常用的监管和处分措施。所以①②③④都正确,答案选D。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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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销售相关机构违反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①监管谈话②出事警示函③责令改正④公开谴责 2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区域性股权市场自律管理与服务规范》、中国证券业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的措施是() 3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50%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等监管措施。①监管谈话②出具警示函③责令改正④责令定期报告 4上市公司就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的,在相关并购重组活动完成后,凡不属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实现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原因,上市公司或者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盈利预测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同时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5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 6()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①发行人②证券公司③证券服务机构④投资者 7()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①业务人员②证券公司③证券服务机构④投资者 8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9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Ⅰ.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Ⅱ.未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Ⅲ.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作承诺Ⅳ.唆使、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审核工作的 10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的,下列属于中国证券协会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Ⅰ责令改正Ⅱ监管谈话Ⅲ出具警示函Ⅳ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