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证券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对相关的资料和文件的处理错误的是()。"这道题是不是很难呢,如果不知道答案,接下来看一下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下正确答案哦。
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证券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对相关的资料和文件的处理错误的是()。
A.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可以录音
B.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依法保存
C.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而记录人没有签字硬性要求
D.证券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可以逐一分析每个选项的正确性:A选项提到“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可以录音”,这是符合规定的。制作会议记录是为了确保会议内容和决策能够被准确记载,而录音则是一种辅助手段,用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B选项指出“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依法保存”,这也是正确的。会议记录作为公司决策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审计。C选项说“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而记录人没有签字硬性要求”,这一说法是错误的。为了保证会议记录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都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这样可以防止记录被篡改或伪造,确保记录的真实可靠。D选项提到“证券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这是符合公司治理准则的。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角色,负责协调和组织董事会的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因此,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确定C选项是错误的,即“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而记录人没有签字硬性要求”是不符合《证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的。所以正确答案是C。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