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未经批准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的罚款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30 1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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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未经批准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的罚款

A.开除,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B.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C.开除,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D.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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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未经批准,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或者认购、受让或者实际控制证券公司的股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3证券公司违反规定,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或者投资比例违反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4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的罚款。 5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6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未经批准,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或者认购、受让或者实际控制证券公司的股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7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未经登记,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8证券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提供证券融资融券服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Ⅰ.警告Ⅱ.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Ⅲ.降职Ⅳ.罚款 9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擅自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服务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0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强令、指使、协助、接受证券公司以证券经纪客户或者证券资产管理客户的资产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