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甲,预设立一家另类子公司乙,下列甲、乙的做法错误的是()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30 23: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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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甲,预设立一家另类子公司乙,下列甲、乙的做法错误的是()

A.甲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乙

B.乙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基金业务

C.乙不得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D.乙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和贷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另类子公司不得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基金业务”。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乙不能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基金业务。其他选项都是正确的做法。所以,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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