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券商申请终止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或不再具备相关业务备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通知该主办券商并公告。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30 0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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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申请终止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或不再具备相关业务备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通知该主办券商并公告。

A.书面

B.口头

C.电话

D.传真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于如此重要的事项,需要有正式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知方式。书面通知具有明确性、可保存性和可追溯性等特点,能确保主办券商确切收到相关信息,同时也便于留下证据和记录。而口头、电话、传真等方式相对不够正式和规范,可能存在信息传达不准确或难以核实等问题。所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会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故答案选A。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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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办券商因违反细则被终止从事相关业务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在终止其从事相关业务之日起()个月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2根据业务规则等规定,主办券商是指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的证券公司。①推荐业务②经纪业务③做市业务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业务 3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等的规定,主办券商开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的管理要求包括()。Ⅰ.主办券商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内部风险控制与管理机制,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Ⅱ.主办券商应当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在公司网站披露其执业情况Ⅲ.主办券商推荐股份公司挂牌后,应当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业务培训Ⅳ.主办券商只允许在营业场所使用转让信息,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的除外 4根据管理细则等规定,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相关业务前,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成为主办券商。 5根据业务规则等规定,主办券商是指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的证券公司。()①推荐业务②经纪业务③做市业务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业务 6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相关业务前,应当向()申请备案,成为主办券商。 7主办券商的相关业务人员违反业务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相关业务规定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8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主办券商新增业务备案的,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个转让日内与申请主办券商签订补充协议,出具业务备案函,并予以公告。 9根据业务规则等规定,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应当具有的资格是()。 10根据业务规则等规定,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应当具有的资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