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

来源:网络时间:2024-07-30 23:11:56

"证券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这道题是不是很难呢,如果不知道答案,接下来看一下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下正确答案哦。

证券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

A.5%

B.3%

C.8%

D.1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在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时,需要确保自身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以保证其财务顾问意见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其中一项重要的规定就是关于证券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具体来说,如果证券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某一比例,那么该证券公司将被视为与该上市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这一比例通常被设定为5%。因此,正确答案是A选项,即证券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查看全部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联系邮箱:9145908@qq.com
相关攻略
1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Ⅰ.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Ⅱ.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Ⅲ.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Ⅳ.上市公司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2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投资资讯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Ⅰ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3%Ⅱ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Ⅲ在并购重组中维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Ⅳ上 3《证券法》第86条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达到()后,无论增加或者减少()时,均应当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5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触发要约收购。 6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7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1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8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9下列关于证券公司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情形的说法,正确的是() 10根据《证券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作出书面报告。